本帖最后由 大神 于 2016-10-8 01:51 编辑
庭院港轮席议会
DM议会(Duty Maste Parliament)

现议会由九村理事加上各区议员组成,各村理事轮流担任议会主席,每一任期一年。议会主席一职由理事村按其名称通用语字母顺序轮任。 作为议会主席,负有的职责包括:主持议会的正式及非正式会议、与议会成员及其他希望将有关事务提交议会讨论的村庄进行磋商、代表议会向媒体发表谈话以传达议会全体成员就某一问题达成的共识、在专门会议或研讨会上代表议会发言。 议会的组成根据《庭院港联合宪章》决定由村理事和区议员组成。理事以符合《宪章》允许的符合该村实际情况的方法产生,且联合大会期间不少于九人。区议员由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不可即行连任。
议会议事厅坐落在议会区核心圆环区,外观看上去是一幢气派的五层大理石建筑。联合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要求议会全体参加,议会主席将会在代表大会完结后一个月内卸任。议事厅同时作为议会日常议事场所,日常议事只需达到《宪章》规定参会人数即为有效,无需全体出席。 
《庭院港联合宪章》为一份有魔法效力的共通宣言文件。它由最初建立这个码头联合的九个村庄发表。也标志这“庭院港”这个城市的正式建立。其中规定了庭院港的城市的基本制度、制度的原则和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